旅宿業一次性備品新規完整指南:2025 起哪些不能主動提供?
2025年1月1日起,台灣旅宿業不得提供未滿180mL的洗沐用品,牙刷、牙膏、梳子等6項也不得放客房供自由取用。
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台灣所有旅宿業(觀光旅館、旅館、民宿、露營區等)不得主動提供小於 180ml 的一次性液態洗沐用品,牙刷、牙膏、梳子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也不得放在客房或公共區域任人自取,違者可處新台幣 1,200 至 6,000 元罰鍰。
重點摘要
- 法源是環境部 2023-07-17 公告的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2025-01-01 施行。
- 觀光旅館、旅館、民宿與露營場等其他住宿業都適用。
- 洗髮、潤髮、沐浴、身體乳液不得使用未滿 180mL 包裝;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改為索取制。
- 違規可處 1,200–6,000 元罰鍰,屆期未改善可按日連續處罰。
新規的法源與時程
這項規定來自環境部(前環保署)於 2023 年 7 月公告的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經過約一年半的緩衝期,於 2025 年 1 月 1 日全面上路。罰則依據為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主管機關會先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。
2023 年初的預告版本曾分兩階段推動,並一度把一次性拖鞋列入;正式公告後的管制重點則集中在「小包裝液態洗沐」與「個人衛生用品」兩大類。業者實際執行時,仍建議以當地環保局的說明為準。
受管制的品項一覽
| 類別 | 品項 | 管制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液態洗沐與保養品 | 容量小於 180ml 且為一次性包裝的洗髮精、潤髮乳、沐浴乳、乳液 | 不得主動提供 |
| 個人衛生用品 | 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 | 不得主動提供,也不得陳列任人自取 |
重點在於「主動提供」:房客主動索取時,業者仍可在櫃檯或販賣機提供,可以免費或收費,收費時須清楚標價。
不在管制範圍、但值得一起調整的備品
- 拖鞋:正式規定未列入,但改用可水洗拖鞋能同時降低成本與垃圾量。
- 瓶裝水:可改為玻璃水瓶搭配飲水設備。
- 小包裝茶包、咖啡:不屬管制品項,可用收納盒集中擺放,減少過量補充。
旅宿業者的三種合規做法
1. 客房改用大容量按壓瓶或壁掛給皂機
最常見的做法是把洗髮、潤髮、沐浴改成 300–500ml 的大容量按壓瓶,或安裝壁掛式三格給皂機。搭配防盜壁架可避免瓶子被帶走,也能保持浴室整潔。
2. 盥洗包改放櫃檯,供房客索取或購買
牙刷、浴帽等改為櫃檯索取,建議採用紙盒包裝、竹柄牙刷等環保材質的盥洗包,並在訂房確認信中提醒房客自備。
3. 在訂房與入住流程中事先告知
在官網、OTA 房型說明與入住須知中寫明「依法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,如有需要請洽櫃檯」,能大幅降低房客抱怨。
合規檢查清單
- 客房內是否仍擺放小於 180ml 的小瓶洗沐?
- 公共區域是否有任人自取的牙刷、梳子、浴帽?
- 櫃檯販售的備品是否清楚標價?
- 大瓶洗沐是否有固定或防盜裝置?
- 訂房頁與入住須知是否已更新說明?
官方數據:新制效益、罰則與適用對象

這項規定的正式名稱是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由環境部(前環保署)於 2023 年 7 月 17 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1 條公告,對象包括觀光旅館、旅館、民宿及其他住宿業(環境部公告)。公告發布到 2025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間,業者約有 1.5 年緩衝期(公視新聞網)。
環境部預估,新制每年可減少約 4.6 億個小包裝備品、約 2,100 公噸重量與約 2,500 公噸二氧化碳(工商時報)。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1 條第 3 項處 1,200 元至 6,000 元罰鍰(臺中市環保局 QA),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(公視新聞網)。
業者最容易忽略的 3 個合規細節

第一,限制的是「不主動提供」與「不陳列自由取用」,不是禁止提供:房客到櫃檯索取牙刷、浴帽仍然可以給,也可以標價販售。第二,洗沐用品看的是包裝容量,換成 300–500mL 按壓瓶或壁掛給皂機即可,瓶子本身沒有指定材質。第三,露營場、日租型住宿同樣在「其他住宿業」範圍內,不要以為只有飯店要改。
實務上,建議先盤點客房內所有小瓶與盥洗用品,把浴室洗沐一次換成大瓶,再把個人衛生用品集中成櫃檯盥洗包,並在訂房頁與入住說明清楚告知,就能在稽查時一次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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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常見問題
旅宿業還能提供牙刷嗎?
可以,但不能主動放在客房或任人自取。房客索取時可在櫃檯免費或付費提供,付費須標價。
200ml 的瓶裝沐浴乳算違規嗎?
管制對象是容量小於 180ml 的一次性包裝液態洗沐,大容量可重複填充的按壓瓶不在限制內。
違規會怎麼罰?
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 1,200 至 6,000 元罰鍰,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可按次處罰。
